鍋林株式會社認識到努力保護通過公司的事業活動取得的個人信息是社會責任,遵守《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及相關法令,根據以下方針努力保護個人信息。
- 關於獲取個人信息
我們將通過合法公正的手段獲取個人信息。
- 關於個人信息的利用
(1)個人信息的使用,在特定的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
(2)共同使用個人信息或委托取得及使用個人信息的事務時,要對該共同使用方或委托方進行嚴格的調查,為保守秘密進行適當的監督。
- 關於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1)除法律規定外,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2)無論 (1) ,根據法令的規定,以合理流通醫療用醫藥品等為主要目的,根據藥事相關法規收集、提供信息,或為了提供有關所處理產品的信息,有時會將持有的個人數據提供給第三者。
- 關於個人信息管理
(1)我們將確保個人信息的準確性並安全地管理它。
(2)為防止個人信息的丟失、破壞、篡改和泄露,應對未經授權的訪問、計算機病毒等採取適當的信息安全措施。
(3)不會因為帶出個人信息,向外部發送等而泄漏。
- 關於個人信息的披露,更正和停止使用
關於本人識別的持有個人數據,如果本人 (或其代理人) 提出公開、改正等、停止使用等請求時,我們會進行適當且迅速的對應。
- 組織機構
(1)任命一名首席合規專員,對個人信息進行妥善管理。
(2)我們將向所有成員宣傳個人信息的保護和適當的管理方法,並在日常工作中徹底妥善處理個人信息。
- 個人信息及特定個人信息管理規程及標準的制定、實施、維護和完善
為了執行這一方針,我們制定了“個人信息及特定個人信息管理規程”、“程序”等,並將其貫徹到員工及其相關人員中,實施、維持、持續改善。
2022年4月1日
鍋林株式會社
代表董事 島 宏幸
關於個人信息的處理
鍋林株式會社(下面,它被稱為敝公司)遵守「關於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 (以下簡稱“個人信息保護法”)」及相關法令,妥善管理提供的個人信息,按如下處理。
個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敝公司將利用所提供的全部或一部分個人信息,在國內及國外從事與下列各項相關的一切業務和業務(包括名片和電子郵件中描述和顯示的姓名,公司/組織名稱,隸屬關係,職位,地阯/地阯,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阯等。)。
- 敝公司經營的商品的買賣及貿易。
- 前款所涉及的開發、設計、制造、加工、修理、機械器具安裝工程、工業廢棄物收集運輸。
- 各種信息的處理和提供以及計算機硬件軟件的買賣。
- 會計、一般事務、物流及其他一切業務的受托和經營指導。
- 基於護理保險法的居家護理支援事業及居家服務。
- 與敝公司的各位股東相關的所有業務。
- 與敝公司錄用相關的所有業務。
- 與敝公司成員相關的所有業務。
- 其他敝公司章程規定的事業業務。
限制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 除下列情況外,未經本人同意,禁止提供第三方個人信息。
(1) 根據法律規定。
(2) 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的保護所必需的情況,難以得到本人同意的時候。
(3) 為提高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的健康培養而特別必要時,難以得到本人的同意時。
(4) 國家機關或者地方公共團體,或者受其委托的人,為執行法令規定的事務而協助的情況下,經本人同意,有可能對該事務的執行造成障礙的;。
- 關於個人信息,盡管有前款規定,但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以合理流通醫療用醫藥品等為主要目的,為了收集、提供藥事相關法規規定的信息,或者提供與所處理的產品相關的信息,有時會將持有的個人數據提供給下述第三方。
(1) 供應商
・官公署。
・本公司交易的醫藥品制造廠商、醫療器械制造廠商等。
(2) 提供的個人數據項
・姓名,年齡,出生日期,工作信息 (名稱,地阯,聯係方式) ,電子郵件地阯,電話號碼,醫療科目,專業領域,部門部門,職稱/職位,畢業學校,畢業年份,加入學術團體,關於處方和藥物研究的其他信息。
(3) 交付方式或方法
・口頭的,書面的或電磁的。
(4) 停止第三方產品
・如有本人要求,將停止向第三者提供識別本人的個人數據。
- 變更第2款所列事項時,請事先通知本人變更,或者使本人處於容易知道的狀態。
個人信息的委托
敝公司為了完成利用目的中提出的業務,有時會委托個人信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通過制定選擇標準來選擇提供足夠信息保護水平的外包商,並通過合同澄清外包商的義務和責任以及為保護個人信息而採取的措施,我們將適當監督外包商,以便安全地管理個人信息。
與外部鏈接相關的個人信息的處理
敝公司運營的網站可能包含指向外界的鏈接。敝公司不對網站上個人信息的處理和管理狀況、登載內容承擔責任。請直接聯係鏈接網站。
與個人信息披露,更正等暫停使用等有關的通信
關於敝公司持有的個人數據,本人 (或其代理人)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提出公開、改正等、停止使用等請求時,請將請求申請書以及以下的附件資料發送給下述負責人。在收到發送的材料後,我們將確認您 (或其代表) 是您的身份,然後我們將確認您的個人信息,以便我們可以考慮您的請求。關於請求結果,我們會迅速回答。
附件
(1) 能確認本人的東西(駕駛執照、護照、戶籍副本等)復制・・・ 1封
(2) 代理人辦理的,應提供代理人的 (1) 資料・・・ 1份
(3) 能證明有代理權的東西 (委托書等) ・・・ 1份
另外,如果有與申請相關的個人信息可以特定的資料,請一並添加。
〈資料寄送地址〉
〒390 -8722長野縣松本市雙葉8-10號鍋林株式會社總務集團合規室
※寄送到敝公司的時候,因為有丟失等的可能,所以請用掛號郵件等相當的方法寄送。
另外,寄送時產生的運費由索取的人承擔。
■關於個人信息的咨詢,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受理。
關於個人信息的綜合咨詢窗口”總務組合規辦公室
TEL:(+81)263-27-6545
FAX:(+81)263-27-6570
E-mail:hi_oguchi@nabelin.c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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